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城投集团公司“责任风暴”、“治庸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化执行力建设,引导公司干部始终保持创先争优、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公司上下积极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中层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三条 开展“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重点要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等、靠、要思想严重,优越感强,对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城投集团公司的联系不够紧密,主动请示、汇报不够,对会议部署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停留在应付层面。工作举措:建立和落实定期沟通汇报制度,公司各部门及时向城投集团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并接受指导,以多请示、多汇报、多联络方式,积极争取领导、指导和支持,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责任部门:公司各部门,综合管理部负责督办整改时限:2011年7月底前
(二)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淡薄,存有“铁饭碗”、“铁交椅”观念。责任意识不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拖拉,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纪律涣散,自由散漫,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上班时间上网打牌、下棋、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工作举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干部任命委任制向聘用制过渡,使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让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警醒起来,责任上紧迫起来。加强干部纪律教育,严明工作作风纪律。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干部在岗情况、工作状况和遵守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问责处理。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整改时限:2011年内
(三)部门职责不清,边界不明,职能交叉,责任主体不明晰。工作举措:优化部门职能职责设置,定岗、定职、定责,明确职责,划清边界。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整改时限:2011年内
(四)创新能力不强,知识面不宽,满足于履行岗位职责,满足于工作执行,满足于照抄照转,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主动性不够,创造性不够。工作举措: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内部管理培训,加速干部知识更新、能力提高;加强干部考核,加强干部交流和组织调整,加强工作督办。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整改时限:2011年5月底前。
(五)服务意识淡漠,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不够,满足于开会、听汇报、看调研报告,遇到信息管网参建单位请示疑难问题指导不够。工作举措:深化执行力建设,推行“一线工作法”,公司领导、公司中层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项目一线,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破解难题,做到情况了解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决策落实在一线、形象树立在一线。责任部门:公司各部门,综合管理部部负责督办。整改时限:2011年6月底前。第四条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认定。通过组织集中检查、明察暗访、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和群众举报等形式,实现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对在集中检查与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直接认定。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组织查核和认定;对反映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公司“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核和认定。第五条 严格责任追究。凡经查实的问题,不搞下不为例,要坚决追究责任,轻则轻罚,重则重罚,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凡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考核认定,视情节严重、影响程度,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不予提拔、岗位调整、降职或免职处理。被诫勉谈话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第六条 申诉复核机制。被处理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30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核和申诉。公司将在收到书面复核和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决定的书面处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复核期间不停止对原处理决定的执行。第七条 成立公司“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市城投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