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单位 |
武汉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 |
姓 名 |
严进强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6年10月 |
政治面貌 |
群众 |
| 申报人勾选:事业单位在编□、事业单位非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国有企业聘用职工□、民营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 |
行政职务 |
副主管 |
何时受聘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岗位等级) |
2019年3月聘为建筑管理工程师 |
|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市政工程 |
| 申报学历 |
本科 |
学 制 |
4年 |
学 位 |
工学学士 |
何时毕业 |
2012年6月 |
最高学历 |
本科 |
| 所学专业 |
土木工程 |
何校毕业 |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 |
2012年7月——2016年11月,在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2017年1月——2017年5月,在武汉旺斯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从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017年6月——2021年5月,在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021年9月——2022年6月,在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022年6月至今,在武汉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市政配套通信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
近期年度 考核情况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申报类型 (正常、平转、破格) |
正常 |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优秀 |
优秀 |
| 继续教育培训及进修情况 |
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1日参加《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培训 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2日参加《元宇宙技术驱动的工程设计模式研究》、《基础设施智能建造前沿研究与实践》培训 |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成绩 |
大学英语四级 |
任现职以来
主要工作业
绩与成果
(本人作
用:主持、
参加、独立
完成) |
适用申报评审条件(文号): 鄂人社职管〔2021〕3 号 一、2021年9月-2022年6月在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担任土建工程师 1、主持图书馆、招待所装修改造、北侧主干道新建及改造、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图书馆、招待所装修面积约约1.4万平米;北侧主干道长约1.2千米长,宽12米;敷设排水管1千米,给水管约3.2公里,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2022年6月至今在武汉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通信管线保护或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约9591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长江新城谌家矶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信息管网临时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约5189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温馨路北延(碧水大道-和谐大道)工程信息管网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2600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塔子湖西路北延(三环线-将军四路)工程信息管网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2200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谌家矶片区万华地块弱电管线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1250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长江新区段通讯线路(路外)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约828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徐美西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工程弱电管线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约750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武汉市长江支流府澴河出口河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约569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主持长江新城新区大道(解放大道-三环线)信息管网临时迁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合同额约540万,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独立完成科技创新课题《基于项目管理标准化在工程建设中的研究与应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在工作中推广应用。
|
| 任现职以来在何时何刊物发表论文论著或报告及其它 |
2024年论文3篇:2024年10月在《城镇建设》发表论文:市政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 2024年11月在《家园建筑与设计》发表论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市政工程的影响分析, 2024年11月在《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发表论文:市政工程建筑安全生产现状及管理方法分析。 2025年软著5项:工程图纸智能化管理系统V1.0、工程质量全面监控软件V1.0、施工安全管理风险预警系统V1.0、 施工进度智能跟踪管理系统V1.0、专业承包业务协同平台V1.0。 |
成果获奖及 受表彰情况 |
/ |
工作单位 审查意见 |
该同志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相关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无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等不得申报职称的情形,同意推荐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其《综合考评一览表》以及主要业绩情况,已按省、市有关规定,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未收到)对该同志申报材料的相关反映。(若收到反映,调查处理结论:)
(盖章) |
主管单位人事职 改部门审查意见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